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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威迈斯(688612.SH)昨晚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同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41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威迈斯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新余同晟持有公司股份20,996,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公司股东新余同晟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7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威迈斯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4,2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9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德慧、姜晓华。
上市首日,威迈斯盘中最高价报62.00元,为该股上市以来最高价。
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9,090.9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3,581.54万元。该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50,351.21万元。威迈斯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133,230.33万元,分别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合计15,509.3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11,547.27万元。
该股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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